誰是受害者?

雖然時間不長,但我還是跟出版社解約了。

其實很難說對方的性質到底是什麼,雖然他們確實有出書,但書本並不是他們主要的業務。但我對於他們在主要業務上的成果,也不是很確定他們努力的方向到底對不對。特別在跟編輯等同撕破臉的情況下,讓我深深覺得自己跟這間出版社走在不同的道路上。

我還記得幾年前,當我看到信箱裡面收到了合作邀約的時候,自己有多麽開心。當時的我正處於一個人生的岔路上,想專心從事文字工作,但另一方面也對於戶頭越來越少的數字感到擔憂。幸運的是,當時有兩個好事發生在我身上。一個是在例行工作上有了著落,另外一個則是在文字工作上,遇到了當時出版社的編輯,看中我的第一跟第二部作品,希望跟我洽談合作。

當時我的心情異常激動,就好像是一個以為自己要溺死的人,突然抓住了兩根繩子一樣。浮動的心有了踏腳的地方,有種覺得自己運氣還沒用盡的感覺。

這兩件事情對於我來說,都是意義非凡。有了例行工作,表示我可以不用為生活費繼續擔心,而有編輯看中我的作品,等於是對我這個「人」的價值一種肯定。因為說真的,在我過往的人生中,特別是學生時期,寫作一直是一件讓我擁有自信的事。

說是這麼說,但其實我在校期間幾乎沒有拿過什麼文學獎項,就連考大學時的國文科作文,也是只拿了中等的成績。但這些我其實是可以理解的,因為我這個人有一個非常大的缺陷,就是我用手寫出來的字非常的醜。

在紙筆文字的世界裡,無論你的思緒有多清晰,文筆有多流暢,只要你寫的字醜,就幾乎是注定失敗。因為無論是寫作比賽,或是大考作文,閱卷批改的人是不可能一個字一個字去閱讀你的文章。當然,他們也不可能會去細細品味你的文筆,只會快速地看過後,劃下重點然後評分。在追求效率的批改之下,當你的字不好看時,批改的人對你的第一印象就不會太好,自然也不會太用心在你的文筆上。

我記得我高中的國文老師曾經說過一句有趣的話。她說如果不是看到這篇作文是我寫的份上,她根本不會想繼續看下去。

就某方面來說,我覺得這算是對我的讚美。至少,我的文筆讓她可以接受我的醜字,進而了解我的本質。在此,我感謝我學生時期的每個國文老師,願意閱讀我歪歪扭扭的字,發掘我的才能,進一步給我自信。

或許就是因為如此,對於寫作,我一直有種放不下的幻想。其實我本人也不是一個很愛閱讀的人,但我非常喜歡幻想。各式各樣的故事在我腦中,栩栩如生的演繹著,就好像自己親身經歷一樣。對我來說,想像力真的是我的超能力。

在三十歲的那一年,我決定把自己倒空,重新活一遍。這一次,我不想任意跟生活妥協,想要任性地,為自己活著。我想要創作,但卻總喊著自己沒時間。因此,我決定把工作辭了。認真開始創作後,我才發現,寫出一本小說比想像中還要困難。

過去我頂多都是寫寫散文,或是幾千字的小短篇,但當故事要發展成數萬字以上之後,要能頭尾連貫地寫完一部作品,真的不簡單。特別當時我自己的創作方式是,寫一小段後就丟到熱門的網路論壇上收集意見。這樣的做法,優點是給自己壓力,而且可以及時地收到讀者的回饋。缺點則是,每一段的故事都是突發奇想而來,缺乏了故事大綱,要讓故事收尾變得非常困難。

幸運的是,初試啼聲的作品,還是有基本的關注度,而且就算到了現在也還有人問我什麼時候出續集。這些一點一滴的小事,累積起來讓我對於創作更有興趣,也覺得這樣的做法是正確的。特別在收到出版社編輯的邀約後,一種如同紙吹氣球一樣自信心膨脹,讓我開始停滯不前。

我不會怪別人,因為這都是我的問題。我小鳥胃一樣的自尊,只要有一點點的吹捧就感到滿足。而自滿的結果就是缺乏自制力,只想要用番茄醬工作法的方式,用壓力讓自己生出作品來。諷刺的是,當我真的跟出版社簽約之後,我反而不是那麼想寫作了。我為自己設下的目標永遠都是那麼的膚淺,太過簡單就達成後,變失去了興趣。

簽約後的第一部作品,正巧原先跟我聯絡的編輯離職了,換了另外一個編輯跟我接洽。本來我覺得工作上的人事,來來去去是很正常,而且新的編輯也是有聯絡過我,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。沒想到這一磨,就磨到了今天,最後不歡而散。

其實編輯跟我說過的話,我也一直都在反覆思考著。她確實給了我很多實用的建議,但也有許多意見觸碰到我個人創作的底線。每一次當我充滿信心地把作品交給她檢視後,得到的總是令我難以想像的疑問,以及與我價值觀不合的建議。那種感覺就好像是我好不容易把名為創作的大理石雕刻完成,但編輯卻走過來,要我鋸掉手臂跟頭顱,因為他覺得這些東西不應該出現。

在眾多我無法理解的要求之中,最讓我無法接受的是,她不希望我在某個關鍵事情上,直接用鬼怪來解釋。 我可以理解她的觀點,因為在傳統的創作理論上,對於「機械神」的出現,是很排斥的,因為它會打破前面的鋪成,用一種天外飛來一筆的強制力去解決事件。

我非常認同機械神不能隨便出現的觀點,但是......我是在寫靈異恐怖小說。

如果今天一個鬼故事裡,連鬼都不能出現的話,那這就不叫鬼故事,而是驚悚故事了。可是我很明確知道自己要寫的就是一個有鬼的鬼故事。 而我的「鬼」已經可憐到只能在夢裡面出現了,但她卻連這一點都要挑惕。頓時,讓我有種我到底在幹嘛的想法。

當然,這篇文章也只是從我的觀點出發,她的原文可能也不是這個意思,但我接收到的訊息卻是這樣。其他種種還有很多眉眉角角的評論,也讓我無法理解。在某些對我來說無關緊要的地方,她提出了吹毛求疵的要求。在我覺得希望得到建議的地方,她反而沒有意見。我們就好像一個住金星,一個住火星一樣,完全是兩條平行的思考。

真正讓我爆發的是,因為疫情的關係,所以無法面對面交流。但每次閱讀她的來信時,我又無法確定她真正的意思,而我回信的說明,她又不願意接受。退而求其次,我希望能跟她用電話溝通,但她卻說因為疫情在辦公室都要戴口罩,不方便說話,而且上次電話討論過的某項內容,並沒有變更,所以她覺得電話討論無效,只願意跟我用信件往來。

可是,今天就是因為信件往來已經說不清了,我才希望可以用電話進行溝通,說明我會這麼處理故事的原因。而且上次電話討論後,明明也修改了很多地方,但她卻因為某個項目沒有照她的想法改動,而全盤否定我的努力。

我覺得這是一種很嚴重的羞辱,彷彿她完全不看重我身為人的本質,只是把我當作一個執筆工具。而我的工作就是依照她的要求,去寫出她要的東西。但這樣的話,這部作品裡,「我」又在哪裡?

我知道自己這樣很不負責任,但是我也確實身心俱疲。我就好像是新訓中心裡欠電的小兵,做什麼事情都會有人不開心。既然如此,那我願意主動離開,而且我從她後期寫過來的信件內容跟態度也感覺得出來,她並沒有想要繼續跟我合作。

唯一聯繫我們的就是幾年前的一紙合約。我已經不想活那麼累了,我寫了兩封信,一封請求她解除我們之間的合作,另一封則表達我的不滿跟怨言。不得不說阿Q確實不好,但阿Q之後心情真的好很多。

然後,事情就走到現在這樣了。我即將恢復成自由人,雖然還沒跑完流程,但依照最初的約定,今天就已經自由了。

事情已經過了一段時間了,我到現在還是常常在想,究竟我跟她,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。我們各自抱持著不同的想法,卻苦無可以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交流方式,去達到一個不可能達成的共識。

對她來說,我只是她旗下眾多作者中的其中一個,而她卻是我重要的編輯。真的萬不得已,不然我真的不希望走到這一步,雖然現在我確實也輕鬆不少。

瞎忙了幾年,現在我又重新歸零了。花了幾年的時間買個教訓,簽約真的很重要,只要裡面有你覺得真的無法接受的事情時,千萬不要簽下去。因為那些你無法接受的,只會像卡在喉嚨的魚刺一樣,讓你不上不下地繼續痛苦,無法繼續經營下去這段關係。這點其實不單單可以套用在商業上,愛情也是如此。當你在熱戀期看見了對方某項你無法忍受的缺點時,千萬不要以為對方會為了你改變。你不是吞下它,然後跟對方共度一輩子,就是會當熱戀期結束後,為了那件你無法接受的缺點,去埋怨對方為什麼不肯改變。

說得有點遠了,但人生不就是這樣嗎?很多道理其實放在不同的情境上,都還是很實用。

現在,我又再次回到了自由人的身份。 未來會怎樣我也沒拿個準。但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,我想為自己而創作,想寫出自己覺得有趣的東西。即便我的東西沒人看,沒人喜歡。

至少,我是開心的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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